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1-01-06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杉杉股份”)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创投”)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波银行”)股份及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洛阳钼业”)股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出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影响

  2020年8月12日至2021年1月5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宁波银行股份24,166,799股,交易成交金额约8.4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创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洛阳钼业股份72,928,757股,交易成交金额约4.2亿元。

  上述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以上。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据此,公司将上述公司所持宁波银行股份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创投所持洛阳钼业股份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减持上述股份对公司2020年损益没有影响。

  (二)出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影响

  2020年,基于对宁波银行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及其股票在二级市场的稳健走势,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创投通过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21.07元/股的认购价格成功认购宁波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8,984,337股,并于2020年11月16日起解禁流通。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据此,公司将上述宁波创投所持宁波银行股份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末,宁波创投间接持有的上述宁波银行股票,已由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完毕,交易成交金额约6.3亿元,获得投资收益约2.2亿元。

  上述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以上。

  二、交易批准程序及前次进展披露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处置的议案》,同意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资金需求规划以及经营财务状况,结合二级市场股价走势,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持有的宁波银行和洛阳钼业股份择机进行处置。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2020年8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杉杉股份关于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告》,就公司减持上述股份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公司所持宁波银行24,166,799股股份,对应成交金额约8.4亿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创投所持洛阳钼业72,928,757股股份,对应成交金额约4.2亿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创投通过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的宁波银行18,984,337股股份,对应成交金额约6.3亿元。

  (二)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定价依据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所持宁波银行、洛阳钼业股份主要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资金需求规划以及经营财务状况,结合二级市场股价走势,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创投持有的宁波银行和洛阳钼业股份择机进行处置。

  公司出售所持宁波银行股份、以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创投出售所持洛阳钼业股份对公司2020年度当期损益没有影响。全资子公司宁波创投出售所持宁波银行股份预计将获得投资收益约2.2亿元。

  本次出售后,公司仍持有宁波银行8,708,800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0.14%;宁波创投仍持有洛阳钼业374,185,432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73%。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