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许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浙江万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环境”)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方共同签署的《松阳县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明确由旺能环保和万泰环境在松阳县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实施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 甲方: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潘毅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公园路9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 乙方一:浙江万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伟
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盈澜商务中心1幢835室
主营业务: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设备、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研发,环境污染治理技术、智能环卫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环境保护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环保设备的上门安装(除电力设施的承装[修、试]),园林景观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新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运:普通货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设备(除专控),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生产:环保设备(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乙方二: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平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织大道路1389号
主营业务:特种环保型过滤机的生产(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相关技术的研发、推广、服务、成果转让;垃圾综合处置技术的研发、服务、推广、成果转让;煤炭、氢氧化钙、活性炭的批发;生活垃圾(除危险废弃物)焚烧发电,垃圾处理及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圾、污泥废弃物、粪便的收集、运输及处置,废弃食用油脂(除危险化学品)的收集、运输及处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及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和发电设备制造、销售、安装。
3. 履约能力分析:甲方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 公司与甲方、乙方一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合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
2.项目建设范围:
(1)建设1座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包括生活垃圾的机械分选和压缩及其配套设施等,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20吨。
(2)松阳县城乡范围一共6座中转站纳入合作范围,其中新建中转站为玉岩中转站、大东坝中转站、象溪中转站。改建中转站为古市中转站、斋坛中转站。赤寿中转站为存量资产。
(3)松阳县收集运输系统建设:中转站至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运输系统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分选压缩垃圾外运系统建设、餐厨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
(4)终端处置:将经处置中心分类后的垃圾运输至指定的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及建筑垃圾处置中心终端进行处置。
(5)提供以上建设内容范围的智慧环卫体系,包括硬件和软件平台。
3.项目特许期:30年(包含建设期2年)。
4.项目可用性服务费:投资回报率6.37%。
5.处理费:垃圾收运分选服务费单价(未含终端处置费)196.00 元/吨,餐厨垃圾收运直运服务费单价(未含终端处置费)163.00 元/吨。
6.项目总投资:11,724.43万元,最终以经审批的竣工财务决算金额为准。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所述项目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业务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加公司在浙江省的垃圾处理规模,增强公司在固废处理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未来营业收入。成立项目公司后,旺能环保持股35%,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因此该项目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建设期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垃圾供应量不足,资源化产品不能有效销售,垃圾服务费不能及时收取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松阳县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