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01月06日起,本公司增加中金公司为天弘增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业务。同时,本基金自该日起参加中金公司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金公司指定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注:1、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中金公司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21年01月06日起,投资者通过中金公司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上述基金时,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中金公司的规则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本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中金公司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910-1166
网站:WWW.CICC.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六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为天弘增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
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01月06日起,本公司增加中金财富为天弘增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业务。同时,本基金自该日起参加中金财富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金财富指定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注:1、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中金财富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21年01月06日起,投资者通过中金财富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上述基金时,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中金财富的规则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本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中金财富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32/400 600 8008
网站:www.ciccwm.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六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转换
业务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泰银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01月06日起,本公司增加民泰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民泰银行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注:1、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民泰银行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民泰银行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343
网站:www.mintaibank.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