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宁波市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45号),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3100269,发证日期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20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财务核算。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事宜。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