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1-01-06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46笔与收益相关和2笔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63,481,423.50元(未经审计),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5807%。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资产,故均为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上述政府补助收入中:(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62,950,723.50元,本期直接计入其他收益;(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530,700元,本期直接计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所披露列示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利润总额62,950,723.5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1-00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金额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0.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票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日、12月7日、12月15日和12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97)、《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31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23%,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31.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07.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9,989,312.52元(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2月1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5,436,5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的25%(即1,359,12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