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21-01-06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01

  债券代码: 113603     债券简称: 东缆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宁波市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45号),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3101292,发证时间: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再次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连续三年(即2020年至2022年)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即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公司2020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财务核算,因此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