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杉杉”)尚未归还的8,745万元财务资助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专项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一、本次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进展情况及主要内容
2021年1月1日,公司与甘肃杉杉签订《借款合同》,将甘肃杉杉尚未归还的人民币8,745.00万元财务资助延期,借款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财务资助金额与期限等均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范围。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将甘肃杉杉尚未归还的8,745.00万元财务资助延期。
(二)定价依据
公司为支持甘肃杉杉经营和发展需要,经双方协商,甘肃杉杉按固定年利率4.35%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财务资助对象: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甘肃杉杉尚未归还公司的借款人民币8,745.00万元;
3、资金用途:用于甘肃杉杉的项目经营使用;
4、资助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5、利率及计收方式:根据《借款合同》,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利率为固定年利率4.35%,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并支付利息,借款利息自发放之日起到归还的前一日止,归还的当天不计算利息。如到期不还,逾期每天按万分之十计付违约金。
二、甘肃杉杉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商业”)持有甘肃杉杉50%的股权,向甘肃杉杉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8,745万元,其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与公司一致;杉杉商业已同时与甘肃杉杉签订《借款合同》,将甘肃杉杉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8,745万元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甘肃杉杉已按照之前签订的借款协议,结清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全部借款利息,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8,745.00万元。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12,692.00万元。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甘肃杉杉于2021年1月1日签订的《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