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和方式: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2、表决时间:2020年12月28日
3、会议方式:通讯方式
4、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参与董事9人,实际参与董事9人。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关于制定职业经理人相关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制度文本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0-50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职工监事杜莉莉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杜莉莉女士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工会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一致选举王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王卫简历
王卫,男,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0年6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2月至2019年1月担任公司供热运营总监、供热运营部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止目前,王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卫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0-49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市场化公开选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杜莉莉女士、张可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杜莉莉女士和张可杰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杜莉莉简历
杜莉莉,女,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9年10月至2012年6月担任公司王新庄水务分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担任公司生产运营部经理兼研发中心主任;2013年12月至2019年1月担任公司王新庄水务分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7年9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9月至2019年7月担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2019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投资七部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技术总监。
截止目前,杜莉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杜莉莉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可杰简历
张可杰,男,197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12月至2010年4月担任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人;2010年4月至2014年6月担任郑州市郑东新区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郑州郑发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州郑发常西湖综合管廊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张可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可杰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