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0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转股代码:191033 转股简称:利群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搬迁补偿概述
2020年12月15日,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南通市小海街道办事处签订《南通市小海街道非住宅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合同》,就公司位于南通市开发区通富北路55号的土地区域内的财产搬迁进行补偿,补偿总价共计人民币106,000,000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披露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二、收到搬迁补偿款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南通市小海街道办事处支付的首笔补偿款人民币84,800,000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披露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首笔搬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2020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南通市小海街道办事处支付的补偿款尾款人民币21,200,000元整。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全部搬迁补偿款。公司将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1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转股代码:191033 转股简称:利群转股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5日披露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截至2020年12月28日,公司已将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