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7
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实际控制人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保证向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11月5日、12月3日分别披露了《公司部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0-023)、《公司部分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039)、《公司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0-044),自2020年11月2日至12月2日期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25,624股的股东(同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三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3,756,406股。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以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形式向143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900万股普通股股票,该部分股份于2020年12月21日完成授予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573,112,988增加至1,592,112,988股,因此导致伟星集团、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原持股比例38.35%、5.25%、2.62%分别变为37.90%、5.18%、2.59%。
伟星集团与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综上,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变动超过1%。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