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32版)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34版) 2020-12-15

  (上接C32版)

  分配方案的议案》决议:公司在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所有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八、特别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事项:

  (一)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功能性遮阳材料行业竞争较为充分,国内外厂商众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竞争激烈。尽管本公司定位于中高端产品市场,避免了低端市场的激烈竞争,但随着我国功能性遮阳材料企业技术水平、产品档次的逐步提高,国内外功能性遮阳材料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本公司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盈利水平有可能受到影响。此外,国外遮阳企业也正利用技术和资本优势进入我国,公司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通过技术研发,开发高附加值的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并进一步深化与优质客户的合作,积极开拓新兴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的功能性遮阳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为聚酯纤维、水性丙烯酸乳液和PVC等,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对产品成本影响较大。公司上述主要原材料属于石化产品,其价格受石油价格波动影响,而石油价格波动涉及全球政治、经济等因素。近年来,国际原油价格呈总体上涨的趋势,受此影响各类聚酯纤维、PVC价格亦总体上升,而公司通过调整相应产品价格将风险转移到下游客户存在滞后性,从而导致公司需要承担一部分由原材料价格上涨所带来的风险,对公司产品成本控制造成一定压力。

  3、产品外销风险

  2017年、2018年、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产品外销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69%、62.13%、62.55%和68.32%,对境外市场的依存度较高,而国际政治经济环境、贸易政策、国际供求关系、国际市场价格等公司不可控因素对产品外销影响较大,上述因素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虽然报告期内国外市场需求较为稳定,但仍存在未来国际市场需求降低的风险。

  4、人力资源风险

  遮阳行业的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等核心技术环节,需要大量的专业性人才,建立多领域的专业人才团队是企业盈利与发展的重要基础。由于我国的遮阳行业发展已经进入成长中后期,行业竞争愈加激烈,获取专业化人才、保持人才队伍的稳定已经成为保持行业领先优势的重要竞争策略。因此,如果公司核心管理与技术人员出现流失,将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2019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风险

  2019年末以来,全球多地发生2019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由于公司产品远销全球各地,因此疫情的流行可能会影响公司产品在全球市场的销售情况,从而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1、产品不能持续保持领先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把握下游遮阳产品的发展趋势,密切跟踪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变动,开发出一系列差别化的功能性遮阳材料。然而差别化、功能性产品具有一定的个性化特征,不同客户对产品的要求不尽相同,新产品的更新速度较快。虽然公司对市场需求趋势变动的前瞻能力和把握能力较强,新产品研发技术力量雄厚,但由于新产品受技术含量、产品品质、市场定价、客户认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面临产品不能持续保持领先的风险。

  2、技术工艺流失风险

  由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特殊性,制造各类功能性遮阳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工艺流程为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从设立以来,便非常重视技术的开发与保护,重视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培养、凝聚。虽然公司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严密的技术管理制度,与研发、设计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防止核心技术外泄,并采取了多项激励措施保证了研发与设计队伍的稳定。但如果发生技术泄密现象或研发与设计队伍流失,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建设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智能时尚窗帘生产线项目”和“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由于项目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时间较长,涉及的环节也较多,如果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影响,或因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使工程进度、投资额与预期出现差异,将可能对项目的完成进度和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2、产能大幅扩张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预计新增年产1,650万平方米遮阳新材料和200万平方米遮阳成品的生产能力,产能扩张速度较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分析论证主要是基于公司目前的产能瓶颈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期。但公司项目实施完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的市场开拓与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等都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发生差异,并可能导致部分生产设备闲置、生产能力无法充分利用,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3、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39,601万元。根据本公司的折旧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每年增加固定资产折旧2,816万元。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因为固定资产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4、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建成并达产有一定的周期,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将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但随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实施并正常运行,公司主营业务的规模优势将日益显现,预计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会在募集资金到位2-3年后得到有效提升。

  (四)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2018年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若公司不能保持持续技术创新和持续的开发投入,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定要求,不能复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便无法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对经营业绩带来一定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因上述优惠政策而依法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9.06%、9.10%和9.27%;但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在税收优惠期满后未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2、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出口外销收入按照“免抵退”办法核算,2017年至2018年4月、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为17%、16%、13%。如果未来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发生变化,如下调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并因此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上升,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公司存在出口退税政策变化而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3、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海外市场,外销收入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出口收入分别为23,139.65万元人民币、24,224.24万元人民币、25,494.08万元人民币和10,155.88万元人民币,由于人民币汇率波动而形成的汇兑损益分别为157.62万元、-108.18万元、-70.43万元和-8.42万元。

  虽然公司在销售定价时合理考虑了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但是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仍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柳庆华、王月红持有公司81.87%的股份。本次发行后,预计柳庆华、王月红仍然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对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构成、经营决策、投资方向及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发行人的影响

  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公司原计划春节假期后于2月3日复工,受疫情影响,根据当地政府的统筹安排,并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发行人于2020年2月20日开始陆续复工,至3月2日已全面复工。在采购和生产方面,由于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聚酯纤维、水性丙烯酸乳液、PVC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地处浙江、江苏、福建等地,受疫情影响较小;公司原材料的采购虽受疫情影响在复工初期有所延后,但目前公司生产所需的各项材料已恢复正常供应。我国具有较为完备的纺织、化工行业产业链体系,且公司所处的长三角地区为我国最大的纺织产业基地之一,相关配套较为完善,因此公司预计未来各项材料的供应仍将保持充足。在销售方面,公司国内的主要客户不在主要疫区,受疫情影响较小;尽管受延期复工的影响在复工初期公司产品的交付和客户接收相应延后,但随着国内主要客户的复工,影响已逐步消除,至3月上旬公司主要国内客户均已复工。2020年3月中下旬以来,在我国疫情持续向好的同时,全球多地出现疫情蔓延,国外疫情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销售情况、尤其是外销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的预计其影响程度较小。

  根据发行人目前的复工情况、在手订单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发行人管理层认为:虽然疫情短期影响发行人2020年第一季度及上半年的经营业绩,但相关影响不构成较大或重大影响。此外,公司产品主要为功能性遮阳材料,主要应用于各类建筑,满足公共设施、办公场所、家居等各个场合的遮阳需求,公司预计疫情的主要影响仅为客户需求的暂时延迟,疫情结束后客户需求将得到释放和恢复。因此,公司预计疫情不会对全年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发行人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不会因疫情而发生变化

  发行人主要从事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阳光面料、涂层面料和可调光面料等。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各类建筑,其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预计疫情的主要影响为客户需求的暂时延迟,疫情结束后客户需求将得到释放和恢复。本次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会对发行人所属行业的行业政策和市场需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低,具有较强抵御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合计分别为14.05%、14.32%、13.53%和16.05%,客户集中度较低。经过多年广泛的市场布局,公司在全球积累了数量众多的客户,遍布六大洲60余个国家和地区。因此,公司对单一客户依赖度较小,分散的客户结构和地域分布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风险。

  3、公司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降低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司严格落实各级政府部门防控要求,并制定防控机制和应急方案,启动实施一系列公司防疫设施配备、防疫物资储备、内部防疫消毒、员工排查跟踪管理、防控宣传、安全生产准备等措施。同时,做好与客户、供应商的沟通。公司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与应对工作,力求将本次疫情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2020年1-9月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2020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4、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5、2020年1-9月财务数据变动分析

  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09.50万元,较2019年1-9月下降18.93%;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674.91万元,较2019年1-9月下降11.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413.36万元,较2019年1-9月下降17.28%。2020年1-9月收入及利润波动分析如下:

  (1)收入及毛利率方面

  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业务订单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导致销售收入下降。

  公司2020年1-9月综合毛利率40.38%,较2019年同期小幅上升1.14个百分点,主要受2020年1-9月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

  (2)费用方面

  ①销售费用下降23.27%,主要系展览费和办公及差旅费下降所致:本期展览费和办公及差旅费发生额分别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69.23%和29.33%,主要系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行业相关线下展会减少,同时销售人员差旅活动减少较多。

  ②管理费用下降19.10%,主要系装修及修理费和上市相关费用下降所致:本期装修及修理费较上年同期下降44.58%,主要系上年同期修理和装修支出较高;此外,上年同期因公司进行首次申报,相关的费用发生较多。

  ③研发费用下降21.79%,主要系直接材料领用,本期直接材料领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7.54%,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中处于研发早期阶段或晚期阶段的项目较多,相关项目所需研发领料相对较少。

  (3)其他收支方面

  2020年1-9月,公司获得各项补助和奖励款项合计超过300万元,大幅高于上年同期。同时,公司上年同期发生诉讼和解支出200万元。

  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2020年1-9月净利润下降幅度小于收入降幅。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0年业绩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目前的在手订单,发行人对2020年的主要财务指标预计情况如下:

  1、收入预计情况

  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业务订单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7月以来公司业务订单逐渐恢复至上年同期水平,但考虑到订单的生产交付形成收入需要一定周期,公司预计2020年整体销售收入为34,894.27万元至35,435.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32%至14.65%。

  2、其他收支预计情况

  2020年,公司预计获得各项补助和奖励款项合计超过300万元,大幅高于上年同期。同时,公司上年同期发生诉讼和解支出200万元。

  3、净利润预计情况

  综合上述情况等,公司预计2020年将实现净利润7,849.89万元至8,058.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82%至11.19%;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预计为7,545.52万元至7,754.43万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12.88%至15.23%。

  上述2020年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由西大门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7日,西大门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西大门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天健所出具的天健审[2016]6756号《审计报告》,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140,659,422.96元,按约1:0.3555的比例折成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未计入股本部分的90,659,422.96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6年5月20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绍兴市西大门纺织装饰品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6]260号)。截至2016年4月30日,西大门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账面值为140,659,422.96元,评估价值为177,874,781.00元。

  2016年7月5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016年7月12日,天健所对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289号《验资报告》。

  2016年7月18日,股份公司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号为91330621143010433H,注册资本、股本均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二)发起人

  发行人设立时,其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公司设立时,柳庆华持有公司47,261,10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4.52%,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柳庆华、王月红系夫妻关系,二人合计持有公司50,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00%,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柳庆华和王月红是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发起人。

  发起人投入的资产为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西大门有限2016年4 月 30日的净资产140,659,422.96元。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2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400万股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9,6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柳庆华持有发行人5,621.1108万股,占比78.0710%;王月红持有发行人273.8892万股,占比3.8040%。柳庆华与王月红为夫妻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发行人主要从事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阳光面料、涂层面料和可调光面料等,并逐步向功能性遮阳成品拓展。功能性遮阳材料具有遮阳、节能、环保等特点,通过不同的配方和工艺,还可实现防霉、抑菌、阻燃、隔音、隔热等功能,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材料行业。

  基于自主的技术与独特的生产工艺,公司产品的功能性、环保性、创新性、精致度等多项优势广受下游客户认可;公司产品品类齐全、品种多样、品质优越、定制化能力出色、综合供应及服务能力强,获得全球众多客户的信赖。公司客户有综合采购的需求,即在同一家供应商处采购多种功能性遮阳材料,以降低谈判、运输及售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而公司所掌握的核心技术也有利于产品种类的横向延伸。

  公司长期专注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凭借自主创新能力、众多技术优势及长期客户积累,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种类和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结构;突破了传统遮阳企业的价格竞争策略,逐步在产品品牌、设计和研发、工艺技术和一体化生产等方面形成了竞争优势,公司产品远销全球六大洲、60余个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我国功能性遮阳材料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二)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销售流程,由销售部负责产品销售推广、客户维护。公司客户主要为遮阳产品的生产商,客户取得方式主要为展会推广、客户介绍等。报告期内,公司国外销售占销售收入的62%以上,国外客户遍布全球六大洲60余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以亚洲、南美洲和欧洲市场为主;国内销售占销售收入的38%以内,国内客户主要集中在华东和华南地区。公司销售区域广泛,客户分散;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基础稳固。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销售产品,公司接受客户订单并与客户洽谈后,签订销售合同,并将产品直接发往客户指定的地点。

  公司客户均为完全独立的经营机构或个人,其对产品采购、销售的选择拥有自主权,公司不对其所服务的客户范围、销售的产品范围及其对外的销售价格等进行管理。公司对客户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

  (三)主要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聚酯纤维、水性丙烯酸乳液、PVC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从源头保证了生产的顺利实施。此外,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及燃料,能源供应充足。

  公司根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公司对重要原材料均选择两个以上供应商,公司采购来源以国内市场为主,部分原材料采用进口。公司由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管理、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品管部和生产部负责原材料质量控制。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采购渠道畅通。

  由于公司所在地区相关产业链配套完善,主要原材料供应充足、供货响应迅速,因此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为主,“设置安全库存、择机采购”为辅的采购模式,即销售部取得订单后安排销售计划,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汇总有关原材料用量,采购部根据生产部申请表来编制采购计划,根据具体采购金额经采购总监或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采购部具体实施采购;同时,公司为主要原材料设置安全库存量区间,根据原材料库存和市场情况适当调整采购计划。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采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协商定价方式确定;其中对于聚酯纤维、PVC等化工原料,公司亦通过大宗商品资讯平台跟踪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

  (四)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专注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始终紧随功能性遮阳产品的国际主流发展趋势,不断加强研发能力、设计能力、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和设备先进性,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在我国功能性遮阳材料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公司的产品得到国内外市场的广泛认同,客户遍布全球六大洲60余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的国内主要竞争对手有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玉马遮阳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永顺窗饰材料有限公司、温多利遮阳材料(德州)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外竞争对手有Hunter Douglas(亨特道格拉斯)、Phifer(飞佛)、Mermet(梅尔美)、Gale Pacific(盖尔太平洋)等。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系中国建筑遮阳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2017年中国建筑遮阳十大领导品牌之一和2017年中国建筑遮阳面料首选品牌之一。2019年,公司获得中国建筑遮阳行业协会颁发的“2019年度中国建筑遮阳行业影响力品牌”荣誉。

  根据中国建筑遮阳行业协会的统计和经验数据测算,2019年国内功能性遮阳产品产量7.6亿平方米,销售额约为193亿元(含税)。公司2019年遮阳产品产量2,816.86万平方米,销售额4.30亿元(含税),分别占国内功能性遮阳产品产量的3.71%,销售额的2.23%。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建筑遮阳材料分会的统计,2018年公司的遮阳面料销售收入在国内同类型企业中排名第一。2019年行业协会未对该收入进行官方排名。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概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37,883.99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23,525.95万元,总体成新率为62.10%。各项固定资产均处于完好状态,使用正常。

  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2、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的主要设备包括后整理相关设备(涂层机、发泡机、轧光机等),织造设备(多尼尔织机、剑杆织机、喷气、喷水织机等)、造粒设备、拉丝设备和整经设备等,整体状态良好,能够保证公司连续的生产过程,主要关键设备均可以正常运行。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3、房屋建筑物

  公司的办公和生产场地位于绍兴市兰亭街道阮港村。公司使用的办公和生产场地建筑面积合计109,995.90平方米。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表: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公司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阮港村的办公和生产场地所用土地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79,843平方米。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表:

  2、专利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获得的专利情况如下:

  3、商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30项商标权,具体情况如下:

  (三)房屋建筑物租赁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柳庆华、王月红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柳庆华、王月红或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2019年公司委托绍兴通盛印染有限公司进行了少量样品的印染加工,占公司采购的比重较小,采购定价采用协议方式,定价公允。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均为遮阳面料和成品,占同类交易的比重很小。相关产品采购定价采用协议方式,定价相对公允。

  3、公司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5、委托关联方管理零散客户

  (1)发行人委托关联方对零散客户的管理模式

  2017年6月之前,公司曾委托王月红对部分零散客户进行管理和收款,王月红通过蔡伟芳、沈晓明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具体实施上述管理活动。具体情况如下:个体工商户具体承担与部分零散客户的接洽工作,将最终客户的需求整理汇总后发送给公司,公司将货物直接发送至最终客户,个体工商户向客户收款后根据约定向公司回款。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往来,公司于2017年6月终止了上述管理模式。

  (2)发行人委托关联方对零散客户的管理模式原因

  公司客户结构中一直存在数量众多的零散客户,该类客户报告期之前曾存在现金付款或直接向业务员转账等情形。为加强对零散客户的管理,隔离零散客户上述行为对公司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曾委托王月红对该类客户进行管理和收款。

  (3)个体工商户和最终零散客户的对应关系

  报告期内,个体工商户和最终零散客户对应情况如下:

  (4)发行人对零散客户的其他管理模式

  除上述委托关联方管理零散客户外,公司还采用直接管理模式对零散客户进行管理,即公司人员具体负责客户接洽、发货、收款和对账等工作,货物由公司直接发送至客户,货款由客户直接向公司支付。

  2017年6月之前,委托关联方集中管理为公司主要的零散客户管理模式。

  (下转C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