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2020-12-12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2月4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第十届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 提名人应在2021年1月4日前向公司书面提交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

  (二) 在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四) 公司在公告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包括《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五) 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四、 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五、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 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非独立董事应为自然人,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相关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1)《公司法》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3)《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4)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5)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6)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4、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一年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人员;

  (10)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5、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记录: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2)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6)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

  (7)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8)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6、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7、已在五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为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8、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人须以书面方式提名董事候选人,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函及基本情况表(原件,格式参见附件 1、附件 2);

  2、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如果在提名时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的,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若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和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应在2021年1月4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四)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 楼

  2.联系人:苏东明

  3.电话:(020)83603985

  4.传真:(020)83603989

  5、邮编:510030

  八、附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函及基本信息表;

  2、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函

  

  附件2: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拟任职上市公司简称:

  拟任职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本人            (正楷体本人签名)郑重声明,本履历表内容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履历表所提供的资料,确定本人是否适宜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填写说明

  请独立董事候选人认真填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中部分信息将予以公开,其他信息将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料进行备案。请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填写前认真阅读本填写说明的各项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填写表格。

  1、个人简况中“有否其它国家居留权”项如没有其它国家居留权填“否”,如是则要逐一注明有哪些国家的居留权;“是否属会计专业人士”项如不是填“否”,如是会计专业人士则应注明是“会计学(审计、财务管理)副教授/教授/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有几项注明几项;“个人专长”项是指有助于在该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专长,如没有填“无”,如有应注明具体专长,如“法律专业人士,行业专家”等,有几项注明几项;“目前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家数”,包括担任独立董事的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和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及本次拟任职独立董事的该上市公司;“是否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经验”,是指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经验,新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从未担任过独立董事的人员才能填“否”;“是否曾受处罚”项填写本人是否受到的各种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如无填“否”,如有应注明具体情况,如XXXX年X月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XXXX年X月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为X年,XXXX年X月被XX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为X年,XXXX年X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XXXX年X月被XX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XXXX年X月被XX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XXXX年X月被XXX认定为失信惩戒对象等。

  2、社会关系中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社会关系中兄弟姐妹除可不填写“是否持有本人拟任职的该公司股票”外,其它各项均要填写。

  3、教育背景中要求从中学开始填写,对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要逐一注明学习期间、就读学校或研究机构、主修(辅修)专业、取得学历(学位或博士后)。

  4、工作经历中要求自开始工作起逐一按格式填至现在工作单位止,同一单位工作中间岗位有变动者要分开填写。“职业领域”是指职业的学科领域,如:法律、工商管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

  5、 兼职单位中要求填写从大学毕业后所从事的兼职工作,兼职工作指在其他单位任职,为其他单位提供法律、会计、税务、技术等咨询、顾问服务,专为其他单位从事课题研究、技术攻关等;同一时间内在若干单位兼职的均要明确填写。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保密的工作除外。

  6、培训情况中除语言培训、为通过各种考试所接受的培训不要求填写外,其他各种培训均要填列,尤其是对有助于担任独立董事的培训。

  7、董事经历中要求按格式分别填写,“董事类别”指担任董事、独立董事或董事长。同一公司中董事类别有变动者要分开填写,公司并非单指上市公司。

  8、所获奖励中要求填写自大学毕业后所获取的各种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9、专业资格中要求填写取得的目前仍有效的各种专业资格证书,“取得方式”指是通过考试获取或是评议获得;“是否需要后续教育”项如不需要填写“否”,如需要则要注明后续教育的内容、方式,是否考核。

  10、著作及成就中著作包括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的论文与著作;成就指本人在其中起主要作用所取得的各种工作成果。著作及成就众多者可选出最突出的前十项填写,尤其是对有助于担任独立董事的相关成就。

  11、有助于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况填写独立董事候选人希望对外公示的,说明其胜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的其他相关情况。

  个人简况

  

  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

  

  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兼职单位

  

  培训情况

  

  董事经历

  

  所获奖励

  

  专业资格

  

  著作及成就

  

  有助于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况

  

  其他事项

  1、 本人是否持有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持有数量:

  2、 在该上市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中,过去或现在是否具有除前条及独立董事薪酬以外的任何利益:

  3、 本人是否负有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                 债务数量:

  4、 本人是否曾担任因违法而被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 本人是否曾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关停并转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或厂长、经理:

  6、 因何种途径而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7、 本人拟任独立董事意向(行业、地区):

  8、 本人认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怎样的津贴数量为适当的: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0-5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2月4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第十届监事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拟由4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3年,自相关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公司监事会有权提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三、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 提名人应在2021年1月4日前向公司书面提交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

  (二) 在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将对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四) 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四、 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五、 监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候选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9、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人须以书面方式提名监事候选人,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函及基本情况表(原件,格式参见附件 1);

  2、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的,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若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和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应在2021年1月4日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四)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 楼

  2.联系人:苏东明

  3.电话:(020)83603985

  4.传真:(020)83603989

  5、邮编;510030

  八、附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函及基本信息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