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融人寿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2020-12-05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0-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仅为投资意向性文件,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投资事项,双方后续将另行签订具体的合同进行约定。

  2、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属于明确现阶段双方合作模式构想的意向性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合作规模或金额、结算模式等存在不确定性。

  3、本合作意向书的签订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作意向书签署概况

  2020年12月4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与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人寿”)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基于双方分别在保险、养老服务、养老投资改造、基金等领域各自具有丰富的经验,双方将利用各自的优势和资源共同在基金、保险、养老、大健康等领域展开紧密合作。

  二、合作意向书当事人

  1、签约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华里16号院2号楼商业104、203、303号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合作意向书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合作意向书当事人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合同主要内容

  ㈠合作背景

  甲方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2010年3月18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一家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股东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润合创投资有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深圳市力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股东均资金实力雄厚、经营稳健,可为中融人寿的快速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中融人寿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专注于人寿保险市场的全面拓展。

  公司与中融人寿共同认为养老行业在中国是一个具有广大的市场需求和巨大发展潜力的行业,深度认同保险与养老服务的结合方向,同时双方分别在保险、养老服务、养老投资改造、基金等领域各自具有丰富的经验,基于此,双方愿意共同紧密合作,利用各自的优势和资源共同在基金、保险、养老、大健康等领域展开紧密合作。

  ㈡合作方式

  1、双方将在养老、大健康领域基金的募集、管理进行紧密合作,共同寻求市场机会,利用双方优势协同发展。

  2、双方将在养老、大健康领域建立密切合作,共同拓展潜在项目,对于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机构的运营与管理、培训、咨询管理、中国大陆境内养老上下游产业链的投资及运营等相关业务保持开放的合作态度,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合作拓展相关业务。以及为了保证战略的可持续,在双方签署意向的合作项目内,甲方将作为乙方独家保险合作伙伴,共同推动养老、大健康领域保险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与运营服务等相关事宜。

  3、双方将在与养老服务、大健康相关的保险产品的设计、销售等不同领域进行紧密合作,优势互补,全面提升高端康养度假社区的服务质量,拓展双方获客渠道及客户数量,为购买双方产品的广大客户做好深度服务。

  ㈢首期合作项目

  1、在养老健康领域双方拟共同设立康养基金,密切合作共同确定优质康养项目并进行投资。甲方负责筛选确定符合监管要求的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在双方完成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后,将以基金为主体共同推进决策拟投康养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开业准备、机构运营管理等各项工作;项目落地后,双方共同参与项目运营管理,制定项目运营规划及经营目标,资源优势互补,提升项目价值。

  2、双方就养老社区与保险产品进行结合,探讨产品组合销售的策略,共同推动产品的市场销售。

  3、双方将在首期基金之外的其他项目及领域亦同步展开密切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㈣业务拓展

  双方一致同意,在合作项目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将共同在本意向书所述的领域内不断探索新的合作模式以谋求长远发展。

  ㈤其他

  1、本意向书在双方签订之后的一年内有效(以下简称“有效期”)。在该有效期内,双方需根据本意向书完成前置工作及其他合同的签署。

  2、在本意向书的有效期内,甲方也不得与其他投资者进行与本意向书提及的标的项目相关内容的谈判。若一方违反该约定,则需对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任何及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双方同意本意向书为无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不作为法律文件性质的协议或代表本合作完成。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融人寿签订《战略合作意向书》,旨在按照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发挥双方的比较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发展,提高双方股东回报。本次合作如能成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源整合能力,拓展公司新业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仅为初步接触意向性文件,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的合作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双方具体合作项目与金额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署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暂时无法预计本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战略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