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增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富国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富国中证大数据产业ETF,认购代码:515403)的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富国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清单的提示性公告
富国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认购代码:515403,场内简称:大数据)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发售期间,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富国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已列明了本基金募集期间的网下股票认购清单信息。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沪深300和中证香港100等指数样本的公告》,为方便投资者认购,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基金的网下股票认购清单更新如下: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认购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查询《富国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富国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也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话费)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分级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对旗下9只分级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分级基金的稳健收益类A份额与积极收益类B份额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具体修改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所涉及基金具体如下: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上述分级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分级运作的稳健收益类A份额与积极收益类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非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算为基础份额的场内份额,并终止稳健收益类A份额与积极收益类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上述分级基金整改前,稳健收益类A份额与积极收益类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稳健收益类A份额与积极收益类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上述分级基金整改将分级运作的稳健收益类A份额与积极收益类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非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算为基础份额的场内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
富国添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20年12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2020年12月3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各销售机构销售的份额类别以其业务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养老目标基金;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 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自2020年12月3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转入本基金的,如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不为0,则转换申购补差费免予收取,如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为0,则转换申购补差费享受0.1折优惠。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4.2.1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与富国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请详见2020年9月21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2018年11月1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18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网点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今后若开通其他开放式基金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4.2.2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6)投资者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开通转换转出业务的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目前,投资者只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金额为10元。若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6.2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2020年12月3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0年4月28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上的《富国添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添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每个工作日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即投资者要考虑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前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6)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