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房产第二次拍卖结果的公告 2020-11-28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第一次拍卖流拍情况

  因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9日10时至2020年10月10日10时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名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的住房 1 套(房权证 1242914 号)面积 140.73 ㎡,商业用房、办公房、车库( 房权证 0813299 号)面积 26739.79 ㎡,以及房屋 1 套( 房权证 1374902 号)面积 873.28 ㎡进行了第一次拍卖。截止拍卖结束时间,无竞买人报名参拍,第一次拍卖流拍。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30日和10月1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宏达股份关于公司部分房产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临2019-048)和《宏达股份关于公司部分房产第一次拍卖流拍的公告》(临2019-049)。

  二、第二次拍卖结果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6日10:00至2020年11月27日11:09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位于成都市的部分房产进行了第二次拍卖。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宏达股份关于公司部分房产将被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临2019-057)。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本场拍卖已结束,现将本场拍卖结果公告如下:

  1、拍卖标的:四川省成都市住房 1 套(房权证1242914号)面积 140.73 ㎡。

  评估价:351.97万元,起拍价 253.4184万元,保证金3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该标的网络竞价成功,拍卖成交价格为312.4184万元,该拍卖价款将用于向金鼎锌业支付返还利润款。标的物最终成交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2、拍卖标的:四川省成都市商业用房、办公房、车库(房权证0813299号)

  面积 26739.79 ㎡。评估价37,439.08万元,起拍价26,956.1376万元,保证金3,500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

  截止拍卖结束时间,无竞买人报名参拍,该房产第二次拍卖流拍。

  3、拍卖标的:四川省成都市房屋 1 套(房权证 1374902号)面积 873.28 ㎡。评估价:5,068.26 万元,起拍价 3,649.1472 万元,保证金 450 万元,增价幅度 4 万元。

  截止拍卖结束时间,无竞买人报名参拍,该房产第二次拍卖流拍。

  三、上述拍卖结果预计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目前,公司尚需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本金 800,852,899.68 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根据 2019 年度公司收到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9)云执 12 号之一,公司需对尚未支付的返还利润计提延迟履行金,延迟履行金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2、拍卖标的住房1套(房权证1242914号)的最终成交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若该住房拍卖完成,公司将不再拥有该住房的所有权,其相关账面价值将相应减少;拍卖价款将用于向金鼎锌业支付返还利润款,公司应付返还利润款将相应减少。

  3、拍卖标的住房1套(房权证1242914号)目前为空置房,因此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4、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若法院对该案执

  行采取进一步措施,可能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根据该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