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0-11-28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0-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2日、5月16日、12月20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 截止2019年5月1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简称“本期持股计划”)已通过“华泰资管重庆钢铁员工持股计划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A股股票24,791,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成交总金额约4,878.31万元,成交均价约1.97元/股。本期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自2019年5月15日起至2020年5月14日止。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2.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购买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19年5月15日起计算)。

  3.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仍持有24,791,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相关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并视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出售股票。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购买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19年5月15日起计算)。

  2. 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通过方可实施。

  3.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4.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主体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交易所的意见执行。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