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9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1月26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325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此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公司董事毛剑宏、宫黎明、金星、江涛、石焕挺、盛永校、严俊、郑少平、许永斌、吕靖、冯博、赵永清、潘士远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陈志昂先生因事请假,书面委托公司董事金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召开方式,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毛剑宏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加快实现全省港口一体化、协同化发展,并进一步解决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海港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拟以5,641,946,010.48元的交易对价现金收购相关同业竞争资产股权,具体包括省海港集团持有的嘉兴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12票。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2020-093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丁送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外部董事严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届满止;提名独立董事潘士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2月21日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94号公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丁送平先生简历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
附件
丁送平先生简历
丁送平先生,出生于1971年1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丁送平先生1988年参加工作,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任镇海港埠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先后任嘉兴市乍浦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2011年6月至2017年5月任嘉兴市乍浦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任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嘉兴市乍浦港口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7年6月任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5月起,丁先生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自2020年6月起,丁先生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丁先生拥有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丁先生是高级经济师。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公告编号:2020-094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1日 09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1日
至2020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逾期不予受理。
(三)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甬行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四)与会股东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0)
2、联系人:程小龙 电话:0574-27695080
传真:0574-27687001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