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1-28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4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B座;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成;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56,619,6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14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347,062,9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41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556,7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275%。

  2、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1名,代表股份10,545,0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02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议案1.00 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结算方式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473,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0%;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145,8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98,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41%;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145,8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31%。

  议案2.00 关于签订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投资协议暨注册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618,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44,4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万晓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天邦股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2020)承义法字第00386号《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