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1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有效解决债务问题、减轻偿债压力,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推进与部分债权人的债务商谈与重组。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债务重组(签署债务重组协议方式)情况
近期,公司与18家债权人签署了债务重组之偿还协议或执行法院调解书,涉及的债务规模(指债务重组前的账面金额)为675.88万元,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豁免金额为370.35万元,豁免后需偿还的债务金额为305.53万元。协议签署后,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豁免后需偿还的债务均已清偿了结。
2、债务重组交易对方
本次债务重组涉及18个债权人,均为企业法人,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债权人,经公司核实,相关债权人均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方。
3、债务重组方式
为便于债务重组顺利进行,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佛山雪莱特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雪莱特”)以货币资金代偿的方式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佛山雪莱特直接向债权人支付豁免后的债务金额,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了结。
二、新增债务豁免(收到《债务豁免通知函》方式)情况
1、收到《债务豁免通知函》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收到债权人佛山大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书面送达的《债务豁免通知函》,该通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为减轻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压力,佛山大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全体股东一致书面同意,自愿豁免以下债务:
截至2020年11月26日,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向佛山大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的欠款金额20,862,100.00元。
豁免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需再就上述债务履行偿还义务。本次豁免为单方面、无条件、不可撤销之豁免,自通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2、本次豁免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佛山大木为公司关联方。根据相关规定,佛山大木对公司豁免债务,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增加公司2020年度净资产。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累计债务重组情况
1、截至目前,公司在2020年与债权人已签署债务重组相关协议(含执行和解协议、法院民事调解书)涉及的债务规模(指债务重组前的账面金额)约为10,478.35万元,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豁免金额约为5,442.27万元,豁免后需偿还的债务金额为5,036.08万元。协议签署后,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债务豁免后需偿还的款项,尚有1,720.52万元未支付(系债权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其他债务均已清偿了结。
2、截至目前,公司通过收到《债务豁免通知函》方式确认的债务豁免金额累计为2,086.21万元。
综上,公司债务豁免累计涉及金额7,528.48万元。
四、债务重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债务重组由公司与各债权人、佛山雪莱特协商一致后签署债务重组之偿还协议。债务重组之偿还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基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债权人产生债权债务,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各方自愿按照约定的折扣比率向债权人偿还标的债务。债务重组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分期向债权人支付协议约定的减免后的债务金额。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除本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外,债权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放弃向公司主张标的债务项下的任何权利。债权人保证不再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实现担保物权或申请财产保全等方式向公司追索标的债务。如债权人持有未兑付票据的,则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二日内将票据清户,不再主张任何票据权利;如已背书的,则由债权人承担兑付义务。3、债权人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申请中止强制执行,及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资产的查封、冻结、扣押等,诉讼费由公司承担。4、本协议签订后视为各方的全部债权债务一次性、终局性得到解决。公司对债权人所负的任何债务全部消灭。如公司、佛山雪莱特未依约履行,债权人有权就原标的债务剩余部分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以便主张权利。5、佛山雪莱特代公司向债权人偿还本协议约定的债务,佛山雪莱特代公司付款的视为公司的支付。6、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债务重组,将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的履行情况等确认当期损益,受公司当前资金紧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债务重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16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2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中要求公司就关注函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接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和核查。鉴于关注函中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公司无法在2020年11月27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工作。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预计不晚于2020年12月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注函回复的相关材料并对外披露。延期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