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0-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点提示:
本次股份司法拍卖完成,不会产生公司控制权变更风险,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没有影响。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本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进飞先生通知,称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7亿股股份于11月27日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站上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此次拍卖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拍卖结果
阿里拍卖网站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1.7亿股股份于11月27日被竞拍人邓振宇、李虹通过竞买号Y4368号以76,670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合每股4.51元)。
(一)本次被拍卖股份的情况
(二)王进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体情况
本次拍卖前,王进飞先生持有本公司443,545,049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16%;其中424,917,920股已被质押,占其合计持股数的95.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57%;其中443,545,049股已被司法轮候冻结,占其持股数量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16%。
如人民法院最终裁定依此拍卖结果过户17,000万股,则王进飞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将降至273,545,0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74%。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王进飞先生并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也非控股股东。本次股份拍卖不会对本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管理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信息请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