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0-11-28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与诸暨万安汇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安汇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同意将持有的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暨电子”)20%的股权转让给万安汇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万暨电子69.1429%的股权。

  2、审议程序

  (1)关联关系

  万安汇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俞迪辉先生,俞迪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鉴于上述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万安汇智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条第四款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   称:诸暨万安汇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

  4、执行事务合伙人:俞迪辉

  5、成立日期:2020年11月09日

  6、合伙期限:2020年11月09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数据(2020年11月27日)(未经审计):

  

  三、万暨电子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大路211号1幢二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锋

  5、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3日

  7、营业期限:2016年11月23日至2036年11月22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配件、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数据(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四、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转让万暨电子部分股权给万安汇智是为了能够充分调动公司控股子公司万暨电子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对员工积极有效的吸引和激励,实现双方利益共享,推动公司快速发展;同时考虑万暨电子目前实际财务状况,公司本次转让持有的万暨电子20%的股权,交易价格按照5折计算,即按照实缴注册资本20%的5折作为交易对价。

  五、股权转让前后万暨电子股权结构

  

  六、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价格

  公司同意以人民币350万元将在万暨电子中拥有的7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20.0000%)转让给万安汇智;万安汇智同意以人民币350万元受让公司上述股权。

  2、股权转让款支付

  万安汇智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60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50万元打入公司指定帐户。

  3、股权转让后有关收益的归属

  本协议生效之后,公司对已转让的股权不再享有出资人的权利和承担出资人的义务,万安汇智以其出资额在公司内享有出资人的权利和承担出资人的义务。

  4、本协议未作规定情况的处理

  双方均应认真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对于在实际履行中遇到本协议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应及时通报对方,并以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妥善处理,任何一方不得故意损害对方利益或有意放任对方的利益遭受损害。

  5、违约责任

  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承诺和规定,则必须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6、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7、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

  公司本次转让万暨电子部分股权给万安汇智是为了能够充分调动公司控股子公司万暨电子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双方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