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0-11-28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0-1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欣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1:本次质押股份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2019年度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方式收购罗欣控股等3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罗欣”)99.65476%股份。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山东罗欣2019年、2020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5,000.00万元、65,000.00万元、75,000.00万元。

  若山东罗欣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末,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扣非归母净利润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罗欣控股等交易对方同意优先以其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

  详细情况可参见公司2020年1月3日已对外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注2:总股本以公司2020年11月18日股本总数1,467,222,600股为计算基数。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克拉玛依珏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克拉玛依珏志”)、Giant Star Global (HK) Limited(以下简称“Giant Star”)、克拉玛依得怡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怡投资”)、克拉玛依得盛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盛健康”)、克拉玛依市得怡欣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怡欣华”)、克拉玛依市得怡恒佳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得怡恒佳”)、成都得怡欣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得怡成都”)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截止本公告日,除上表中所示质押股份之外,上述表中主体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罗欣控股、克拉玛依珏志、Giant Star、得怡投资及得盛健康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所获得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得怡欣华、得怡恒佳、得怡成都所持股份是通过受让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获得,其主动承诺自股权转让交易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

  注2:总股本以公司2020年11月18日股本总数1,467,222,600股为计算基数,合计数占比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上述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股东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类似风险,相关股东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交易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