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20-11-28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编号:2020-1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1月13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922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主板和中小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披露的《湖北宜化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项讨论研究,进行审慎核查和认真准备。鉴于反馈意见中部分事项涉及的内容和数据还需进一步核实和补充,根据公司目前的工作进展,预计在30日内无法如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等资料。为切实做好本次反馈意见回复工作,公司经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至2021年1月13日前提交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