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亚东北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北辰”)持有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5,69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2%。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0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亚东北辰《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亚东北辰减持股份数量799,939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1:据公司公告的《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亚东北辰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600,0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3,200,000股。亚东北辰在减持计划开始时间至时间过半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799,939股,减持比例为1.00%;未开始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其中亚东北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业已过半。
注2:2020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30,500股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股本总数由80,000,000股变动为80,030,500股。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亚东北辰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及减持实施进展,系公司股东亚东北辰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亚东北辰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2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2号楼304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TEO SWEE ANN(张瑞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01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2议案名称:关于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3议案名称:关于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4议案名称:关于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5议案名称:关于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7议案名称:关于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8议案名称:关于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9议案名称:关于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10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11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第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第1项、第3-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 第1-10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诚、张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