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上接D25版) 2020-11-26

  (上接D25版)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文俊、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杭州隽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12月9日9:00-11:30,13:00-16: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 2020 年 12 月 9 日 16: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8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0 年 12 月 9 日 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8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 55081682

  联系人:李文静、朱鸿超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举彭华女士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彭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4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文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董事长黄文俊先生和董事李文静女士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董事长黄文俊先生和董事李文静女士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 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董事长黄文俊先生和董事李文静女士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中标合同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通知公司为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现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签订中标合同相关的所有具体事宜并择机签署合作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本。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拟投资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15,404.72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

  本项目为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中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本次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7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