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20-11-21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 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提名人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玉敏、赵利新、李永清、邓蜀平为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如有);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053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9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七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三名。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陈凯、黄浩、孟君、钟晓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将对监事候选人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选举表决。以上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凯先生,汉族,出生于1977年,山西定襄人。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上市办公室副主任,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资金管理部部长,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凯先生担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陈凯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浩先生,汉族,出生于1971年,江西临川人。中央党校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1991年参加工作,历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黄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浩先生担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黄浩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孟君先生,汉族,出生于1972年,内蒙古商都人。博士研究生,正高级政工师、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政研室主任、企管处处长,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西山党校副校长,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部部长。

  孟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孟君先生担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部部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孟君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钟晓强先生,汉族,出生于1978年,山西芮城人。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钟晓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钟晓强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052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已于2020年11月9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樊大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赵建泽、陈旭忠、马步才、李堂锁、胡文强、马凌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董事会审慎核查,一致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李永清、周建、赵利新、曹胜根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产生,方自动卸任。

  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李玉敏、赵利新、李永清、邓蜀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李永清、周建、赵利新、曹胜根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建先生、曹胜根先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周建先生、曹胜根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当选的6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0年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公告2020—05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分别见公告2020—055、056、057、058。

  3、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0-05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0-06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0-06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建泽先生,汉族,出生于1964年,山西河津人。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现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自2020年4月起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赵建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赵建泽先生担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赵建泽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旭忠先生,汉族,出生于1971年,山西原平人。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省援疆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临时党委副书记,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副州长,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自2020年4月起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陈旭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旭忠先生担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陈旭忠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步才先生,汉族,出生于1975年,山西平遥人。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自2020年5月起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

  马步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马步才先生担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马步才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堂锁先生,汉族,出生于1967年,山西万荣人。在职研究生,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曾兼任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堂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堂锁先生担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李堂锁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文强先生,汉族,出生于1968年,山西长子人。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曾兼任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胡文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胡文强先生担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胡文强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凌云女士,汉族,出生于1976年,山西长治人。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马凌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马凌云女士担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马凌云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玉敏先生,汉族,出生于195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山西省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专家。现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玉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李玉敏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利新先生,汉族,出生于1967年,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太原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山西晋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香港常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龙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利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赵利新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永清先生,汉族,出生于1955年,山西静乐人。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山西新华印刷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总会计师,山西新闻出版局计财处副处长,山西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部经理、副总经理,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总经理,山西国信投资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

  李永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李永清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蜀平先生,汉族,出生于1968年, 四川盐亭人。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民革党员,1990年参加工作,现任省直煤化所民革总支主委,民革煤化所支部主委,十一、十二届山西民革省委委员,太原市迎泽区第四届、第五届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山西省政协委员、常委。

  邓蜀平先生是国家能源局专家,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石油化工协会技术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工程咨询协会副会长,山西省能源经济学会副会长,太原市科技拔尖人才,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师。

  邓蜀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邓蜀平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059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的说明

  

  公司本次名称变更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的原因说明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议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函》,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部署,拟通过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运用上市平台推动煤炭资源整合和专业化重组,实现资源合理流动、组织、配置,打造焦煤板块龙头上市公司。为充分反映上市公司未来战略定位、更好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将我公司的中文名称由“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英文名称由“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变更为“Shanxi Coking Coal Energy Group Co.,Ltd.”;公司的证券简称由“西山煤电”变更为“山西焦煤”;公司证券代码“000983”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名称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战略布局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的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2、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变更名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目前公司尚未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