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1-21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0-04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吴延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

  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含税)现金股利。此次利润分配已于2020年7月8日实施完毕。现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4.45元/股调整为4.35元/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以上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公告》详见2020年1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43。

  (二)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有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2,000股,回购价格为4.3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0年1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解除限售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等相关要求,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638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1,05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20年1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4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0-042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洪信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公告》详见2020年1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43。

  (二)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0年1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4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20年1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45。

  (四)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的相关规定,由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人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现将该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2.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前述回购股票注销后,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的相关章节进行修订。

  2、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6月28日进入转股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一定变化。2020年第二季度和2020年第三季度,累计转股数量为11,091,431股。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的相关章节进行修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公司将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次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在2020年11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拟通过组建银团贷款方式办理项目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广西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拟分二期陆续实施,其中一期项目包括55万吨/年文化用纸项目、15万吨/年生活用纸项目和配套的80万吨/年化学木浆项目、60万吨/年化机浆项目,一期项目建成后,公司广西生产基地可形成年产55万吨文化用纸和15万吨生活用纸的生产能力。

  公司广西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太阳”)负责实施,目前,广西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一期已经进入实施阶段,根据公司设定的项目实施节点和项目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实施中的广西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一期纸、浆项目均将在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陆续投产。

  广西太阳因项目建设需要,拟通过组建银团贷款方式办理项目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1、银团基本情况

  借款人: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

  牵头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2、贷款基本情况

  (1)贷款金额:拟申请贷款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最终以银团贷款合同金额为准。

  (2)贷款利率:最终以银团贷款合同利率为准

  (3)贷款期限:总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含宽限期)

  (4)资金用途: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项目贷款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0年1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4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于2020年12月11日下午14:00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详见2020年1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4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0-043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2019)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股票回购价格由4.45元/股调整为4.35元/股。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4.45元/股调整为4.35元/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9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17年9月11日起至9月20日止,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9月2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9月26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获得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4、2017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3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37050007号验资报告,对太阳纸业截至2017年10月26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每股4.65元,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6,770,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674人。截至2017年10月26日止,太阳纸业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收到674名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缴付的认购资金263,980,500.00元,其中:56,770,000.00元增加股本,207,210,5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17年9月2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8日。

  6、2018年1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7、2019年1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8、2020年11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二、调整事项

  鉴于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含税)现金股利。此次利润分配已于2020年7月8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若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派息、派送股票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4.45-0.1=4.35元/股

  其中: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综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由4.45元/股调整为4.35元/股。

  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含税)现金股利。此次利润分配已于2020年7月8日实施完毕。现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4.45元/股调整为4.35元/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以上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以及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太阳纸业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0-044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激励对象中有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11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概况

  (一)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年9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17年9月11日起至9月20日止,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9月2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9月26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获得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4、2017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3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37050007号验资报告,对太阳纸业截至2017年10月26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每股4.65元,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6,770,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674人。截至2017年10月26日止,太阳纸业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收到674名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缴付的认购资金263,980,500.00元,其中:56,770,000.00元增加股本,207,210,5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17年9月2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8日。

  6、2018年1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7、2019年1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8、2020年11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数量为56,770,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4%;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674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8日;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的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的激励对象中有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11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22,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522,000股,占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末总股本2,602,498,563股的0.0201%。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若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派息、派送股票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公司于2020年7月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4.45元/股调整为4.35元/股。因此,本次回购按4.35元/股实施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522,00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4.35元/股,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为2,270,7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

  

  四、本次回购注销的减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522,00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有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2,000股,回购价格为4.3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对上述1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有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2,000股,回购价格为4.3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对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的有关规定。该等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尚待公司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工商变更手续。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太阳纸业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0-045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2、第三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638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0万股,占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末总股本2,602,498,563股的0.4035%;

  3、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38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0万股,占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末总股本2,602,498,563股的0.4035%。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9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17年9月11日起至9月20日止,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9月2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9月26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获得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4、2017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3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37050007号验资报告,对太阳纸业截至2017年10月26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每股4.65元,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6,770,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674人。截至2017年10月26日止,太阳纸业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收到674名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缴付的认购资金263,980,500.00元,其中:56,770,000.00元增加股本,207,210,5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17年9月2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8日。

  6、2018年1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7、2019年1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8、2020年11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为限售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8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11月6日届满,可以进行解除限售安排。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38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0万股,占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末总股本2,602,498,563股的0.403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注:激励对象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激励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核查,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638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批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38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共1,050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638名激励对象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1,050万股,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解除限售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等相关要求,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638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1,05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各项条件已经成就,并已经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律程序,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的有关规定,尚待由公司统一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太阳纸业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0-046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贷款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项目贷款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太阳”)因项目建设需要,拟以组建银团贷款方式办理项目融资,拟申请贷款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最终以银团贷款合同金额为准,总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含宽限期)。

  公司拟为上述广西太阳的项目贷款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以最终银团贷款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不超过8年(含宽限期)。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铁山港口岸联检大楼三楼25号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12MA5NXT7X06

  3、法定代表人:李洪信

  4、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林木种植;木浆、木片及纸、纸板的研究、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造纸用原材料的收购;热电的生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的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仓储设施管理与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西太阳(经审计)总资产116,181,105.69元,总负债66,435.09元,净资产116,114,670.60元,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35,329.40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广西太阳(未经审计)总资产1,639,265,318.45元,总负债1,143,182,744.28元,净资产496,082,574.17元,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3,882,096.43元。

  7、广西太阳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目的和风险

  (一)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不超过8年(含宽限期)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以最终银团贷款合同为准。

  (二)担保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因项目建设需要,拟以组建银团贷款方式办理项目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1、牵头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2、贷款金额:拟申请贷款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最终以银团贷款合同金额为准。

  2、贷款利率:最终以银团贷款合同利率为准;

  3、贷款期限:总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含宽限期);

  公司拟为上述广西太阳的项目贷款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以最终银团贷款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不超过8年(含宽限期)。

  (三)风险评估: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广西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拟分二期陆续实施,其中一期项目包括55万吨/年文化用纸项目、15万吨/年生活用纸项目和配套的80万吨/年化学木浆项目、60万吨/年化机浆项目,一期项目建成后,公司广西生产基地可形成年产55万吨文化用纸和15万吨生活用纸的生产能力。

  目前,广西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一期已经进入实施阶段,根据公司设定的项目实施节点和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公司预计实施中的广西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一期纸、浆项目均将在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陆续投产。

  公司在广西实施的“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稳步实施和落地可以有效提升太阳纸业的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凸显太阳纸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开启更加广阔的成长空间。公司广西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负责实施,鉴于该项目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四、董事会意见

  (一)广西太阳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广西太阳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053,866,586.00元人民币、88,500,000.00美元(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877,489,984.00元人民币、88,500,000.00美元(含本次担保);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176,376,602.00元人民币。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12.31)的比例为41.49%。上述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西太阳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0-047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 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7日

  7、出席对象:

  (1) 2020年12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1号太阳纸业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2、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特别决议提示: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1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 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1号太阳纸业办公楼证券部

  3、 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2020年12月10日下午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人:王涛

  3、 联系电话:0537-7928715

  4、 传真:0537-7928489

  5、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1号太阳纸业办公楼证券部

  6、 邮编:272100

  7、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 362078,投票简称为太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现持有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纸业”)股份           股,占太阳纸业股本总额的     %。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出席太阳纸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事项:

  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三:参会回执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0年12月10 日下午17:30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37—7928489)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1号太阳纸业办公楼证券部(邮政编码:272100)。

  3、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