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及解冻结的进展公告 2020-11-21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 9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编号:2020-067 号),公告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近日,公司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及子公司名下部分银行账户有解除冻结及新增冻结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情况

  单位:元

  

  二、新增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单位:元

  

  

  三、新增冻结账户原因

  1.公司因与集安市吉聚参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由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吉05执保22号查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河支行1个账户,实际冻结金额23,210.96元。

  2.公司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被冻结金额17.78元,公司尚未收到涉及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正在对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进行核查,暂不能确认账户被冻结的具体原因,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子公司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与吉林省龙锦消防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由磐石市人民法院(2020)吉0284民初2272号查封般若药业磐石工行1个账户,磐石吉银村镇银行1个账户,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1个账户,磐石吉银村镇银行开发区支行1个账户,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1个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营业部1个账户,6个账户实际冻结金额7,298.25元。

  四、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被冻结的资金余额263.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0.02%,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6%。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的资金余额较小,且非主要经营账户,因此上述银行账户冻结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 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上述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降低上述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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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