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2020-11-21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0-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70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修订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0-072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金管理企业的基本情况

  北京秉鸿英维克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企业”)是由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在北京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公司认缴出资额62.5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25.00%。基金管理企业合伙人的出资结构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向基金管理企业实缴出资。

  二、关于设立基金管理的进展及终止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管理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62.50万元参股设立基金管理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管理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9年6月3日,北京秉鸿英维克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管理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的发展,公司和参与设立基金管理企业的各合作方协商后,决定终止对基金管理企业的投资。2020年11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北京秉鸿英维克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终止本次投资相关的后续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因基金管理企业尚未签署任何相关投资协议,公司也尚未对其进行任何出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秉鸿英维克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0-071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因本次会议的召开较为紧急,通知于2020年11月19日当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通讯方式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