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1-21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2020-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岳倩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20-05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定于2020 年12 月09 日下午13:30 召开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 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3楼萧邦厅。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3)。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2020-05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改制后成立日期为2011年1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立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所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38.14亿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61亿元。2019年度,立信所共为56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21亿元,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377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家)、批发和零售业 (21家)、房地产业(14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6家),资产均值为151.8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9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所2018年受到行政处罚3次;2018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5次;2019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9次;2020年1-6月受到行政监管措施7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姓名:刘桢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自1994年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兼职情况:无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谢海砾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自2014年5月至2016年6月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经理;自2016年7月至2019年3月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产品经理;自2019年4月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经理。

  兼职情况:无

  3、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名:姚辉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自1997年12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兼职情况:无

  (三)审计业务收费情况

  立信所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19年度审计收费合计人民币160万元。经协商,公司拟支付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立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对其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事前了解及会面沟通,认为立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2020年度审计工作,并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且该所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年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2020-05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旭玲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旭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旭玲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旭玲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岳倩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岳倩雯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岳倩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

  岳倩雯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简历

  岳倩雯,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2年10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毕业。2015年07月至2017年04月在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助理;2017年04月至2020年11月先后担任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和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0-053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3楼萧邦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9日

  至2020年1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四)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邮箱:IR@gw.com.cn)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

  邮编:200127 电话:021-20219261

  联系人:岳倩雯、孙雨洁

  (七)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7日9:30—11:30、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二)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三)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遵从上海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建议外地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0-05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持有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8,43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新湖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39,7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19,8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收到股东新湖集团发来的《减持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函》。截至2020年11月20日,新湖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87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完成后,新湖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 308,56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5.52%。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持股5%以上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