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0-11-21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1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0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

  2020年11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投资”)(合计持有公司3.30%股份)《关于提请增加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的提案》递交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邹承慧先生和爱康投资合计持有公司3.30%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属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增加临时提案,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有所变动, 除上述变动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 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上午9:15至2020年12月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及2020年11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日、12月2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  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张静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的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16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关于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函》,邹承慧先生拟申请豁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承慧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规定,上述豁免承诺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原承诺事项的内容

  本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了《民事裁定书》【(2020)苏0582破13-2号】前,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内容事项。

  二、原承诺的申请豁免情况

  (一)申请豁免的原因

  2020年11月5日,法院作出了《民事裁定书》【(2020)苏0582破13-2号】,裁定注销邹承慧持有的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97.59%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控股股东之股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3)。根据法院裁定事项,为保障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邹承慧先生拟申请豁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具体申请豁免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如下: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邹承慧先生本次豁免的承诺,系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作出的自愿性承诺,并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作出的法定承诺或现有规则下不可变更的承诺,申请豁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

  (二)豁免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豁免事项是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需要,申请豁免的承诺为邹承慧先生在公司上市时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并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强制作出的承诺,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请豁免相关承诺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次豁免申请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本次豁免申请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理由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豁免承诺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16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0日以邮件方式传达给全体监事,2020年11月20日下午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金剑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ZHANG JING(张静)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理由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豁免承诺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16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20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耿乃凡、何前、杨胜刚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关于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函》,邹承慧先生拟申请豁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关联董事邹承慧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6)。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