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通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0-1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财通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财通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0年11月19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持续4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0年12月17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持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前各项业务仍正常办理,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二)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以登录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ctfund.com)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咨询。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