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证监局多措并举 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质量 2020-11-21

  

  本报记者 赵学毅

  见习记者 张晓玉

  11月20日,河北证监局联合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共同举办辖区上市公司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讲会。

  河北证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一直是河北证监局的工作重心。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东沣B平稳退市,庞大集团破产重整顺利完成,省内上市公司大股东股票质押率超过80%的家数已由历史最高时的9家下降到3家,风险化解及出清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意见》发布以来,河北证监局迅速落实证监会工作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方案,联合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若干措施》,向上市公司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局领导带队,主动登门,向地方政府和国资监管部门通报情况,提出风险化解工作建议,并就共同做好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质量交换意见。

  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河北省上市公司数量达到60家,在全国排第14位,与GDP排位基本相同,累计实现利润总额588.99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的41.06%;今年以来有3家企业上市和4家企业IPO过会待发行,新三板精选层企业挂牌2家。

  河北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就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落实《意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意见》的出台为契机,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缩小差距,促进上市公司质量实现新提升,发展步入新阶段。

  二是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把《意见》贯彻落实到位,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夯实上市公司治理基础,着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抓住“入口关”,为市场引入源头活水;畅通“出口关”,抓好退市制度有效实施;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着力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扭住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这一突出问题,着力打好“清欠解保”攻坚战。

  三是凝聚合力,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要切实扛起高质量发展的主体责任,持续抓好《意见》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和服务功能,做好培训宣传;中介机构要发挥职能作用和落实“看门人”责任;新闻媒体要积极进行舆论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河北证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地市政府、省国资委、省金融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完善工作机制;政府部门特别是金融监管部门要主动担当属地责任,统筹做好谋发展、防风险、促改革、保稳定等方面工作,共建辖区资本市场良好发展生态。

  此外,河北证监局还与河北省市各金融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负责人就《意见》宣传落实、共同推进辖区重点上市公司防风险、促发展进行深入座谈,精准分析,一企一策,就下一步全面开展上市公司专项治理行动和共同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形成共识。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彭景辉、河北省国资委副主任李光分别从地方金融监管和国有资产监管的角度,就落实《意见》提出具体思路、举措和要求。证监会上市部有关专家就《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贯彻落实部署进行了深度解读,沪、深交易所讲师就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进行专题授课。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国资委、各地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及雄安新区改发局负责人、河北辖区60家上市公司、2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及4家拟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约200人参加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