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1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优化财务结构,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合作银行批准之日起36个月。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0-8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鉴于前期董事会批准开展票据池业务的事项即将到期,综合公司使用票据池结算的情况,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开展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合作银行批准之日起36个月,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的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3、实施额度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4、有效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合作银行批准之日起36个月。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公司的担保额度为票据池质押额度,票据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汇,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质押票据台账、跟踪管理,及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票据池质押率。因此,票据池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合作银行批准之日起36个月。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