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0-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2、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尚需划转双方签订相关协议。
一、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下发的《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事宜的通知》(深国资委函[2020]542号)。据该文件要求,深圳市国资委决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86,812,994股A股普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9.97%),无偿划转给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深圳资本集团将持有本公司 9.97%的股份。
二、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
(二)划入方
划入方系深圳资本集团,深圳资本集团简要信息如下:
三、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后的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情况
四、本次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
五、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的实施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2.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