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135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股东南靖百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公司股东南靖百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靖百源”)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87.42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00%)。
截至2020年11月12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公司收到南靖百源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2、减持价格区间:20.14元/股至22.46元/股;
3、2020年9月17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上述减持股数占比情况做相应调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2020年9月17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上述持股数占比情况做相应调整。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前次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136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下午14:5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一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李军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8,929,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43,994,496股的60.570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6,470,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43,994,496股的57.764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458,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43,994,496股的2.8061%。
4、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的议案》
赞成268,929,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45,518,64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赞成268,929,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45,518,64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268,929,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45,518,64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268,929,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45,518,64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268,929,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45,518,64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268,929,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45,518,64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268,929,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45,518,64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0年11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13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宏川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下午14: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李军印先生
6、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宏川转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宏川转债张数为57,975张,代表的未偿还宏川转债面值总额为5,797,500元,占债权登记日宏川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670,000,000元的0.8653%。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的议案》
赞成57,975张,代表宏川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占参加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宏川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100%;反对0张,代表宏川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占参加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宏川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0%;弃权0张,代表宏川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占参加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宏川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0%。
四、律师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宏川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0年11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宏川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