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通海峡光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海峡”)持有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5,064,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南通海峡计划于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11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515,54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收到南通海峡《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已届满,南通海峡未实施减持。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南通海峡未减持股份,未超出减持计划,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内,南通海峡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2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屹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参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嘉瑜、蓝嘉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5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SAIF IV”)、CITIC PE INVESTMENT (HONG KONG) 2016 Limited(以下简称“CITIC PE”)分别持有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2,980,676股、41,774,562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3.95%、9.2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近日,公司收到股东SAIF IV 和CITIC PE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股东SAIF IV和CITIC PE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3,728,044股、1,151,661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83%、0.25%。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减持时间过半
注:1、截至2020年11月12日, Light Zone Limited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SAIF IV在上述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65万股;
3、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方将根据自身资金需要情况的变化、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