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日显路88号宁波公牛电器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阮立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蔡映峰、曹伟、谢韬先生因公出差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刘圣松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0年度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和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晏维律师、马泉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