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0证券简称:苏州科达公告编号:2020-092
转债代码:113569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转股代码:191569转股简称:科达转股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11月1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晨银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龙瑞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做出相应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无异议,同意前述变更事宜。
三、报备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60证券简称:苏州科达公告编号:2020-093
转债代码:113569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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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整合和优化公司研发资源配置,苏州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概述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51,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16.0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011.38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588.6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3日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3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11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主要投资项目为视频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云视讯产业化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见下表所示,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止2020年4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14.82万元。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014.8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止2020年10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整合公司资源,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视频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和“云视讯产业化项目”中部分内容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睿视(苏州)视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视科技”),该公司设立于2020年6月8日,注册资本9,000万人民币;注册地位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668号11幢瑞奇大厦708室;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募投项目“视频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和“云视讯产业化项目”中部分内容的实施地点由苏州高新区金山路131号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瑞丰路西、晨阳路南地块。除此变更外,原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内容不变。该项目已经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通过(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0]682号)。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主体变更事项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睿视科技将在有关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上述由睿视科技为实施主体涉及的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二、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基于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整合和优化公司研发资源配置,公司在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出资成立了睿视科技,拟建立规模化的集中式研发总部,打造专业化的集前瞻性基础技术研究、核心产品研发、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开发一体化的研发资源平台。
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已经初步形成了人工智能产业片区,人才较为集中。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能够充分依托苏州工业园区自贸区人工智能产业片区的独特条件,有利于公司整合各研发板块的资源,协同各版块研发力量,提升研发协作作战水平,强化技术研发队伍建设,降低研发管理难度,提高整体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同时,该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也可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合理布局、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四、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风险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本项目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变化等风险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相同。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以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做出相应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无异议,同意前述变更事宜。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并批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说明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60证券简称:苏州科达公告编号:2020-094
转债代码:113569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转股代码:191569转股简称:科达转股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金山路131号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30日
至2020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131号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有效登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龙瑞、张文钧
联系电话:0512-68094995
传 真:0512-68094995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131号
邮 编:21501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60证券简称:苏州科达公告编号:2020-091
转债代码:113569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转股代码:191569转股简称:科达转股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11月1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冬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整合公司资源,公司拟将“视频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和“云视讯产业化项目”中部分内容的实施主体由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睿视(苏州)视频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高新区金山路131号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瑞丰路西、晨阳路南地块。除此变更外,原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内容不变,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募投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变更事项后,以由睿视(苏州)视频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实施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合计24,419.92万元向睿视科技进行增资,其中:6,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18,419.92万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增资后,睿视科技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000万元增加到15,000万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0-094号公告。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