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0-068
股东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公司股东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特工”)计划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2020年9月22日、2020年10月24日,公司在上述媒体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厦门特工出具的《关于金达威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1月10日,厦门特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厦门特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6,164,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厦门特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64,822股,全部来源于厦门特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厦门特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价格区间为35.45元/股~48.56元/股。厦门特工自公司上市起累计减持比例为1%。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期间,厦门特工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厦门特工实际减持股份比例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比例,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厦门特工已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金达威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