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2020-11-12

  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9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1月11日收到财务负责人王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伟先生由于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王伟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对王伟先生在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衷心感谢。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93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5日及2020年10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正中产控签署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正中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中产控”)合作开发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长园新材料港部分宗地,采取整体拆除重建的方式进行城市更新。搬迁物业的补偿原则为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正中产控给予公司回迁物业及向公司支付货币补偿费用151,800.00万元。正中产控需支付公司“权益转让费用”60,000.00万元,以取得回迁物业权益。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9月26日《关于与正中产控签署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公司、正中产控等主体于2020年10月21日签署《长园新材料港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协议签约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正中产控需向公司支付补偿费用20,000.00万元。2020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正中产控支付的补偿费用20,000.00万元。

  本次城市更新项目的具体立项申报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长园新材料港城市更新能否获得批准纳入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计划尚具有不确定性,本项目的开发范围与面积,以政府有关部门的最终规划审批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披露网站和媒体为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网站及媒体发布或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