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一致行动人增持 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0-11-10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ST梦舟          编号:临20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山文化”)及关联人、一致行动人自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不少于5,000万股不超过8,848万股。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增持承诺实施前11.62%增加至12.66%。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基于船山文化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船山文化的增持进程安排,船山文化及关联人、一致行动人自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不少于5,000万股不超过8,848万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0-096)。

  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船山文化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的相关函件,截至日前,控股股东船山文化及关联人、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增持我公司股份18,475,800股,占公司发行总股本的1.04%。

  信息披露义务人船山文化及关联人、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注:江伟雄、胡春晖、江秋怡、陈果系公司控股股东船山文化之监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船山文化及关联人、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