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1-10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1月9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11月4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11月14日。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鉴于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次延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