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0-11-10

  证券代码:002958           证券简称:青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0-049

  转债代码:128129           转债简称:青农转债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2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598%。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号)核准,本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5,555,556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140号)同意,本行于2019年3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本行总股本5,000,000,000股。截至2020年11月3日,总股本为5,555,555,556股,包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63,365,96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92,189,59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但未办理股权登记托管手续的部分股份,由刘杰和杜海松持有,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该部分限售股共计3,320,000股,占本行总股份的0.0598%,锁定期为自本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已于2020年3月26日锁定期届满,将于2020年11月12日上市流通。

  本行A股上市后至今,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本行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本行分别于2019年2月19日、3月25日公告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市公告书》披露,此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自本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申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本行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20,000股,占本行总股份的0.059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自然人股东。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