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67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43号)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万元,债券简称“东缆转债”,债券代码“113603”,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实控人袁黎雨女士(一致行动人)共计配售东缆转债3,313,000张,占发行总量的41.41%。其中东方集团限售流通股认购186,640张,无限售流通股认购2,473,680张,合计2,660,320张,占发行总量的33.25%;袁黎雨女士认购652,680张,占发行总量的8.16%。
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0月30日期间,控股股东东方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东缆转债80万张,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2020年11月4日,控股股东东方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东缆转债80万张,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2020年11月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通知,东方集团于2020年11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东缆转债”共计800,00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