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0-11-06

  证券代码:300783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公告编号:2020-052

  

  持股5%以上股东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6,0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近日收到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1、股东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