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0-11-06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1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莱特”)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情况

  因公司为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光电”)的部分借款提供了担保,富顺光电未能按协议约定偿还到期借款,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沪0115民初25256号、《上海市浦东 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沪0115民初25257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沪0115民初25258号,三个案件的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富顺光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分别为11,108,640.74元、13,214,020.90元;

  (2)富顺光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4月17日止的违约金分别为217,432.11元、157,684.57元及自2019年4月18日起至全部剩余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

  (3)富顺光电支付的服务费2,950,000元应当在上述第(2)项判决中予以扣除;

  (4)雪莱特对富顺光电上述第(1)至第(2)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雪莱特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富顺光电追偿。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27,015元,由富顺光电、雪莱特共同负担。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9)。

  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三个案件一审判决后,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审理中,公司申请撤回上诉。近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沪74民终258号、《民事裁定书》(2020)沪74民终260号、《民事裁定书》(2020)沪74民终261号,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共17,952元,共减半收取8,976元,由上诉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三个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对富顺光电所欠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富顺光电追偿。

  公司已就上述案件中的保证责任计提了预计负债,相关案件生效判决的执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案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金融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沪74民终258号

  《上海金融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沪74民终260号

  《上海金融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沪74民终261号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