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1% 暨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且减持后 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0-11-06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99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公司股东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科防务”)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继续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华侨”)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3,055,47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0年11月4日,华融华侨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并将减持情况通知公司,截至2020年11月4日,华融华侨已减持22,0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本次权益变动后,华融华侨持有公司股份43,663,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于11月5日收到上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暨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通过司法裁定方式受让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所持雷科防务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融华侨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华融华侨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华融华侨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后,华融华侨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华融华侨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华融华侨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华融华侨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华融华侨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华融华侨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