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2020-11-06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205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仲成荣、王永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披露了《关于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的公告》,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仲成荣、王永春合计持有公司85,136,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共同减持本公司股份,千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686,5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9%。

  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收到千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仲成荣、王永春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千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仲成荣、王永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5日,千年投资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200,000股,仲成荣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100,000股,王永春暂未减持股份。

  因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申请破产重整,为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价值,配合相关司法程序的推进,千年投资、仲成荣、王永春决定提前终止原定减持计划,至2021年2月5日前不再减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减持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截至本公告日,千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仲成荣、王永春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千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仲成荣、王永春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报备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