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下转C18版) 2020-11-06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发行中止等环节发生的重大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2020年11月1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11月1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

  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0年11月1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1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九、中止发行情况”。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发行人经营业绩整体呈上升趋势,2017年、2018年、2019年,发行人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063.98万元、10,635.63万元、15,379.83万元,2018年度同比增长110.03%,2019年度同比增长44.61%。近年来,原料药行业发展趋势向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下游市场需求稳中有升。发行人在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众多业内知名医药企业客户,为公司主营业务增长奠定了市场基础;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主要产品销量、单价整体呈上升趋势;同时,公司不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优化产品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推进公司产品国内、国际认证,扩宽下游市场,吸引了更多优质客户合作。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增长,发行人近三年经营业绩呈上升趋势,2017年、2018年、2019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72,889.06万元、85,681.22万元、98,808.77万元,2018年度同比增长17.55%,2019年度同比增长15.32%。

  公司2020年1-6月的营业收入为50,674.9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3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06.6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13%;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14.8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9.94%。

  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7,065.82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5.5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62.99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51.89%;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9.46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64.31%。由于公司7-8月部分生产车间设备维护检修,导致部分产品产量、销量降低,营业收入有所下降;而由于固定资产折旧、人员工资等费用相对固定,营业收入的降低进一步导致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上述不利因素属于暂时性因素,公司在手订单充足,公司在相关设备维护检修完成后已加紧安排生产、发货,不会影响订单的正常履行,上述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2020年全年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审阅,公司2020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67,740.76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6.4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69.65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7.20%;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57.68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4.83%。主要由于:1)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公司整体复工时间延期约1个月;2)2020年7-8月公司部分生产车间设备维护检修,导致部分产品产量有所降低。

  基于2020年1-9月已实现的经营业绩、公司的在手销售订单及排产发货计划,公司预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约9.2亿元至9.5亿元,同比变动约-6.89%至-3.85%;预计扣非前净利润约13,500万元至14,500万元,同比变动约-19.80%至-13.86%;预计扣非后净利润约13,000万元至14,000万元,同比变动约-15.47%至-8.97%。上述2020年度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或审阅,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投资决策。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请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

  1、本次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840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14号文核准,新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25%,发行后总股本11,360万股。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东亚药业”,股票代码为“60517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07177”。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本次初步询价日为2020年11月10日(T-4日)。

  6、市值要求:拟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所指定的股票配售对象,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20年11月6日(T-6日)为基准,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应在2020年11月6日(T-6日,含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日均市值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应在2020年11月6日(T-6日,含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日均市值为6,000万元(含)以上。网上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上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2020年11月16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网上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0年11月12日(含T-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7、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东兴证券投资者平台(https://ipo.dxzq.net)

  完成注册、配售对象选择及报价相关材料提交工作,咨询电话010-66551295、010-66551622。

  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11月6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840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14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东亚药业”,股票代码为60517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07177。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负责组织,通过上交所的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4、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_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账户、机构投资者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发行新股”)2,84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三)网下、网上发行数量

  1、本次A股公开发行数量2,8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00%,发行后总股本为11,360万股。

  2、本次初始发行数量为2,840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04万股,为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136万股,为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40.00%。

  (四)初步询价时间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T-4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可使用CA证书登录上交所申购平台网页(https://ipo.uap.sse.com.cn/ipo)进行初步询价。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期间每个交易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

  (五)网下投资者资格

  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只有符合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在线签署承诺函和提交关联关系核查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六)定价方式

  采取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定价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四、定价原则和程序”。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八)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1、发行时间安排

  注:(1)T日为发行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初步询价后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网上路演及网上、网下申购时间相应推迟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2、推介安排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11月13日(T-1日)进行本次发行网上路演。 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0年11月12日(T-2日)刊登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网上路演公告》。 本次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二、初步询价安排

  (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1、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时间应达到五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12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但投资者能证明所受处罚业务与证券投资业务、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互相隔离的除外。

  3、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4、已在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11月9日(T-5日)12:00前按照《投资者管理细则》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

  5、已开通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CA证书。

  6、拟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所指定的股票配售对象,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20年11月6日(T-6日)为基准,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应在2020年11月6日(T-6日,含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日均市值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在2020年11月6日(T-6日,含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不低于6,000万元。市值不满足要求的询价用户不能参与初步询价。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执行。

  (下转C18版)